今日老闆和我及阿ben講起佢同一個律師打官司, 最後佢win左既故事...令我有更深既體會, 同埋足以令我反省...

話說公司之前請左個律師做事, 當個律師最後開單要求老闆娘找數時, 老闆娘因覺得佢服務其差(平時老闆娘好似冇要求, 但佢都竟然話差, 應該真係好差吧!?)而拒絕付款, 及要求不再用個律師, 於是個律師就開始變態, 除左用佢律師身份去告老闆娘外, 也同會計師講左好多老闆娘既壞話

最後都係要對簿公堂, 其實個律師本身都係大律師, 仲帶埋個徒弟仔去同老闆娘打官司, 點知都係輸左, 仲輸得好慘, 但佢仲唔服氣, 要再出信比老闆娘, 仲要去到高院...其實錢額唔係太大, 只係六萬幾元, 最多只係小額錢財度告, 何必要搞咁多事呢?? 仲有係其實老闆娘提出左比欠款既八五成, 但佢也冇提出接受與否就告人, 簡直就係痴線...

一聽到呢度, 突然諗起自己, 個律師就就我咁, 因為我之前對f既痴戀, 做出左好多痴線既事, 令到自己開始精神失常, 成日胡思亂想, 亂發佢脾氣及鬧佢, 怪不得佢話我係痴線, 就連昔日三位共同朋友都咁覺得, 原來第三者角度睇我, 連我都覺得自己痴線, 就好似個律師咁, 為左報仇不惜一切; 而我就以為為左f不惜一切去做任何事, 到最後呢? 令到佢離開我而去, 去同第二個女人一齊, 所以呢件事上佢唔係完全錯, 只係佢忍我太耐, 足足忍我一年, 呢年黎為佢帶黎痛苦, 不過也多謝佢一直忍氣吞聲黎就我^^

連我都覺得自己好恐怖...同佢係一齊似乎冇咩可能, 已經失去了自己既至愛, 惟有希望下次拍拖唔好再係咁, 不過我既真命天子究竟係邊? 我會唔會再有機會有男友呢? 可能注定我係冇既....只有一個人度過...

其實有機會再重新黎一次, 我一定會成熟對待呢段感情, 唔會再比我係手中溜走..